2010年9月2日 星期四

本人對BHK的另類看法

小弟同樣在前英國殖民地出生, 亦在87年家人幫我申請加入英籍, 持有英國護照, 用英國護照出國, 雖然好多人認為BNO護照不如HKSAR護照好, ok, 我不反對亦不太贊同, 因為我始終相信英國護照!!! 最近幾年, 有一個組織叫BHK, 宗旨是希望為BNO爭取到全面full British Citizenship and European Citizenship, 我都希望有此日的出現, 但我對他們的做法, 我比較有異議, 因為有人認為Treaty of Lisbon是為BNO開綠燈, 有EU Citizenship, 但在第299條裏面沒有列明"香港", 並不代表BNO有EU Citizenship, 試想如果香港仍然為英國殖民地, 英國人一定會毫不猶疑地加入第299條裏面, 因為好簡單, 香港根本不在歐洲範圍內!!! 你可能問: 澳門居民有近12萬人持葡萄牙護照, 護照上有European Union, 怎可能沒有European Citizenship?? 我可以講一個事實, 葡萄牙政府根本從來沒有將澳門居民納入歐洲範圍, 而且葡萄牙政府亦沒有宣佈澳門居民有European Citizenship!!! 歐洲公民的定義在Article 17已經表明: "Citizenship of the Union is hereby established. Every person holding the nationality of a Member State shall be a citizen of the Union. Citizenship of the Union shall complement and not replace national citizenship." 另外, Citizenship同resident permit根本不能混為一談, 正如有外國人在香港取得resident permit, 並不代表他是永久性, 的確, 雖然會必批, 但都要有當地人做擔保, 正如有之前有BNO人士於丹麥, 愛爾蘭, 德國, 保加利亞取得residents permit, 但居然可以向人說: "BNO有European Citizenship", 會否有點荒謬?? 《里斯本條約》旨在調整當前亟需變革的歐盟在全球的角色、人權保障、歐盟決策機構效率,並針對全球氣候暖化、天然能源等政策,以提高歐盟全球競爭力和影響力。(來自wikipedia), 別忘記, 里斯本條約並不是太上皇, 只是為歐盟國家提供一個標準及底線, 但各成員國有權不一定要跟隨, 最近的希臘經濟危機, 有不少成員國都沒有向希臘出手相救, 皆因為各成員國經濟情況不同, 歐盟在這情況下都不能干涉成員國的經濟; 另外, 歐盟公民雖然可以在歐盟區內自由工作, 但都要跟隨另一國的residents permit registeration, 始終有限制!!!

BHK最大問題是: 效忠!! 我想問: 你們想要full BC定香港? 一定要放棄任何一方, 要full BC就一定要放棄香港; 要香港就要放棄full BC!! 如果香港真的是那麼好, 請放棄爭取full BC, 英國人是不會接受這個一心兩意的方案, 我是不明白英國人有什麼歧視BNO人士??? 英國一早在86年已經在BNO上給予香港居民一條後路, 英國已經在道義上負了應有的責任, 本人早在1年前已經決心放棄香港(家人和朋友除外), 香港已經赤化, 根本不是我所認識的香港, 現在的香港, 只是一個中國人的社會, 一個完全大陸化的香港, 我從小只有英國及國際的思維, 我從來對中國非常陌生, 我曾經想了解中國, 但我到今日仍然無法理解中國人的思維, 我本人對中國, 國民黨, 共產黨和台灣都是沒有好感, 只是我對這個民族太厭倦, 我有這個思維, 主要有一部份是來自老一輩, 我亦沒有覺得自己是一個香港人, 從來沒有, 只是一個海外英國人, 我在中國人眼中, 永遠是異族, 永遠不會被中國所接受!!!